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炒股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炒股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首套住房商业炒股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炒股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二、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炒股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炒股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炒股。
三、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
四、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炒房、违规销售等行为,打击违法资金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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