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发布ipo新规了,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除此之外,港交所ipo新规的内容还有哪些,什么时候落地执行,新的上市规则主要变化是什么呢?
港交所正式公布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中称,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酝酿四年之久、也是近24年来意义最为重大的港股上市制度改革,即将落地。
香港交易所今日(4月24日)发布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针对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港交所在咨询总结中厘定以下目标,包括拟上市公司预期市值不能低于15亿港元,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核心产品临床试验已经进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
咨询总结建议,拟上市生物科技公司于建议上市日期前至少6个月,得到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但对于“资深投资者”,港交所不会给出明确界定。
而对于生物科技公司的公众持股情况,咨询文件建议,如果基石投资者及现有股东并非公司核心关联人士,则其持股量可以计入25%的公众持股之列。
至于不同股权架构的发行人,港交所的咨询总结指出,相关拟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预期市值需要达到400亿港元,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
同时,针对这类公司,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
此外,港交所在最终咨询总结中,剔除了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最高上限。
此外,港交所在咨询总结中还公布了,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标准。针对的目标则主要是创新产业公司,相关公司需在包括在纽交所、纳斯达克以及伦交所等地,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在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时,预期市值最低10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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