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朋友看到乐山风景优美,想在这里用住房公积金炒股买套房,希望在乐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您做担保人,遇到这种情况,您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别急着回答,咱们先来看看成为担保人需要哪些条件和承担哪些责任。
昨(14)日上午,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在乐山行政区域以外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乐山范围内申请公积金炒股(简称异地炒股)的申请受理,防范资金风险,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对《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炒股管理实施细则》(乐住公委【2015】3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六)中规定的异地投资担保炒股人有关事项明确通知如下:担保人应为乐山市固定户籍;担保人需在乐山市缴交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仍在正常缴交;同一担保人不得同时为2户以上(不含2户)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不能提供担保。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担保人为异地缴存职工(被担保人)提供炒股期间,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也就是说,一旦担保的对象还不起炒股了,您就得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清楚自己将承担的责任后,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在公积金炒股受理窗口面签《担保责任书》,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受申请后,贷审会将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及担保能力进行评估,并有权拒绝受理存在预期风险的担保。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大家,从2016年12月19日起,乐山城区的公积金缴存、提取、炒股业务均可在位于乐山市财政局的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同时位于乐山城区嘉兴路的公积金炒股大厅的公积金炒股业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的公积金缴存业务停止办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将只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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