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房贷最新政策

佚名
佚名 2016-10-05 05:39:58
来源:爱提网

合肥市发布的房贷新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今天我们微适网小编为大家解说一下2016年合肥房贷最新政策:


一、差别化政策  


      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召开,会上对合肥商品房炒股将执行差别化政策。  其中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炒股记录的,包括在外地炒股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炒股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炒股记录。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炒股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炒股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炒股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炒股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炒股记录的。
二、土地并联拍卖、网上交易  
       高房价与不断刷新的土地出让价关系密切,为了遏制楼面价的继续攀高、进一步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竞争,合肥在新政中将调整土地工银方式和供应条件。
土拍方面,将实行土地供应“并联”拍卖,积极探索网上交易;提高居住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至不低于参考总价的50%。
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时限也将缩短,其中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含20亿元)以下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以上的,缴纳时间不超过6个月。
对在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以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取得居住用地价格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或楼面地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三、第三套房及以上者,不能再用公积金  
       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炒股政策方面,合肥将“差别化”对待,首付款从25%到60%不等。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较之新政前无变化。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且无购房炒股记录(含在外地炒股记录);居民家庭拥 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炒股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炒股记录,有这三项情形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上调为4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炒股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想拿公积金买房的朋友得注意,从7月1日起,合肥将停止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炒股;等于说,无论此前是否使用公积金炒股,从第3套房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