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方便缴存职工利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炒股本息,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12月26日开展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同时停止办理按年对冲还贷提取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炒股借款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抵偿其每月实际归还的住房公积金炒股本息额的一种还款方式。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分为足额对冲和差额对冲两种方式。足额对冲是指借款人当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大于其月还款额,中心直接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划转资金抵偿其炒股本息;差额对冲是指借款人当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小于其月还款额,中心从借款人还贷储蓄卡及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划转资金抵偿炒股本息。
借款人持身份证及还贷储蓄卡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炒股按月对冲还贷协议》,即可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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