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长沙买房最新纠纷:购房者悔约了怎么办

佚名
佚名 2016-10-30 17:17:13
来源:爱提网


 “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新增了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

  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稿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保护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与旧版的合同相比,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共有约十余处新的变化。最明显的是,长沙购房合同旧版本条款为25条,新版合同文本条款为26条。

  据了解,新版合同文本中,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提高了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增加了购房人有权对商品房查验的相关约定,同时规定买受人不仅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同时,合同还增加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明确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