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不管用、既得利益群体存在等反对理由都有应对之策;土地只有70年使用权、央地关系没理清等问题也不太站得住脚。但是房产税客观上没有推进,只能采用限购来避免可能“失去的10年”。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在不久前于清华大学举行的“房地产两极分化与‘城镇化’战略的再思考”演讲中表达了上述观点。
面对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的房市困局,樊纲表示在需求方除了采取各类限购措施,还可以考虑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这个手段有其内在稳定性。他表示,房价越高,征税额越高。其他多数国家都有,且采用之后对于控制房价很见效。新加坡近年面对城市中心房价飞涨,没有搞限购,而是用房产税+购置税的手段。目前新加坡城市中心房价已下跌40%。
“但是我们迟迟做不了,迄今为止没有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推不下去,已经10多年了。”他说。
对于在场观众提出的几个反对理由,他一一做了回应。
对于中国土地国有、潜在房产税缴纳者在法律上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现实,他表示,从法律上讲,英国从来没有私有土地,“普天之地,莫非皇土”,但是一样对使用了土地的房子征税。
对于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房产税不管用的说法,他说,经济学常识认为价格是管用的,不管用是因为价格不够高。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只征百分之零点几的税率,不起作用很正常。“如果像美国征4%左右的税率,看它起不起作用。”事实上,美国次贷危机后,中国一些炒房团到美国看房,发现到处的房价都便宜,但是一了解到每年还要交3%-4%的房产税,没几个真正买下的。
对于既得利益群体的存在,他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因素。曾有一个这样的段子,一些领导聚到一块开会,前15分钟讨论是否要征房产税,之后就开始问自己的房子要交多少。
但是对此也有应对之策。他说,“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这不就是中国搞改革的经验吗?”比如设20年的过渡期,老房先不征,先从新房征起。等到老房卖出转手了,再开始征。
“所以是有办法和机制的,不知道为什么不实施,但客观上就是一时半会实行不了。”他说。
对于土地财政模式下,央地关系没理清前开征房产税在地方面临很大阻力,他对财新记者表示承认这一问题的存在。但是他认为,房产税事实上是地方政府的“铁杆庄稼”。
长远来看这是地方政府最好的、长久不衰的收入来源。他说,国外地方政府在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就是靠房产税收入,可见其重要性。实施房产税后房价可能下跌一块,但本质上是把地方政府卖地一次性的收入部分拉到未来,原则上不是问题。
但是,当前的干部管理、考核体系下,地方官员干了几年就去别处任职了,因此希望所有收入都现在一次性地收上来。他坦言,地方不从长远角度考虑,这还涉及全国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权衡。目前情况下,虽然这一问题不能完全靠转移支付解决,但是中央适当增加转移支付或进行央地收入分成的调整,有助于该问题缓解。
他进一步表示,在中国征房产税还有另一个意义。中国目前没有对任何财产收税,税负全压在收入流上,包括股市里赚的钱也不征税。
就“若不开征房产税和资本利得税,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在当前形势下没法缓解”这一观点,他对财新记者表示,正如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在其风靡一时的著作《21世纪资本论》中所言,当今世界贫富差距的主要来源已经不是收入,甚至也不是散户炒股的收入,主要就是源于财产,包括房屋、金融资产等。
这个问题应该马上引起高度重视,不然贫富差距会越来越恶化。他说。
在没有房产税的情况下,面对房市暴涨,政府只能采取限购的手段。樊纲说,在这个意义上,他同意采用限购措施把房价控制住,不能看着泡沫继续变大。“要供给住的人,而不是炒的人,这是现在的逻辑。”
如果不实行限购,房市现在很可能还在暴涨。泡沫在2-3年内鼓起来,一些人为资金终于有地方投了高兴。但那样的话,中国可能会在不久后面临“失去的10年”。
“理论上有更好的办法,但是更好的办法现在不在手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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