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买房资讯:二手房一房两卖违法吗 购房者怎样维权?

佚名
佚名 2016-10-26 01:22:02
来源:爱提网


半年前通过中介公司缴纳了购房定金,约定了购房总价,殊不知房主半年后竟然将房子卖给了他人,这让市民苗女士烦恼不已。“去年7月,我们通过中介公司缴了2万元购房定金,并且约定了买房的总价是63万元,没想到今年想办过户手续的时候,却发现房主竟然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想要拿回定金又不成。”为此,苗女士将中介公司和房主任女士告上法庭。最近,秀洲区人民法院王江泾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5年7月,新居民苗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秀洲区某小区任女士的一套商品房,并让中介公司将2万元的购房定金转交给了任女士,双方也约定好了购房总价是63万元,并写好了收据。可是,任女士在收到苗女士购房定金后,还是将房产出售给了别人,导致苗女士无法购买该套商品房。“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一般交了定金导致违约的,都是双倍返还定金,而且中介公司没有尽到真实披露相关信息的责任,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苗女士说。

然而任女士却声称,她卖房前已经和中介公司说过不要收取定金,不过苗女士还是通过中介公司支付了定金。任女士说,去年7月在收到苗女士的定金后,便多次请她前来签合同、办手续,但是苗女士却一直推脱说没时间,直到2016年4月她才将房子卖给了别人,“所以是她违约在先。”

法院认为,苗女士和任女士之间虽然没有最终达成购房合同,但是通过苗女士提供的收据可以认定她与任女士之间已经达成了买房的初步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本案中,苗女士交付给赵女士的2万元性质为定金,虽然最终没有达成购房合同,但是双方也都没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购房合同无法达成是基于对方过错的原因。同时,苗女士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中介公司没有尽到真实披露交易信息的责任。

为此,法院最终判定,任女士返还苗女士定金2万元,并驳回苗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法官也特别提醒,定金收据不等于是定金合同,市民们在买卖交易时,应当签订正规的定金合同,列好相关责任明细,并且应当及时办理之后的相关手续。还要提醒的是,定金合同也是一把双刃剑,是订立买卖合同的担保,在签订前应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否则一旦毁约就要承受失去定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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