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刚用公积金炒股买了房,接着去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这个月为什么没收到打款?”近日,多位市民咨询此类问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打款日期应是还款后的第一个月,不是炒股后或办理按月委托提取后的第一个月。
这名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打款的参考标准是上个月的还款额度,新办理的公积金炒股一般是次月还款,没还款没有参照标准,就不会收到款项。
【案例】市民张先生9月20日办理了公积金投资买房,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10月20日开始第一次还款。他9月25日去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10月15日不会收到款项。他第一次收到按月委托提取款项的日期应该是11月15日,收到的款项不会超过他10月20日的还款额度。
【提醒】有市民疑问,假如月还款额为2000元,上个月提前还款50000元,次月收到的按月提取最多会是52000元吗?上述负责人表示,提前还款的额度是不记在按月委托提取的参考标准里的,所以这名市民提前还款后,下个月收到的款项最多还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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