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湖北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自今日起,在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等10个城区申请商业炒股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之前,二套房贷首付最低30%。
《通知》要求,对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炒股购买商品房,首付最低比例为40%;拥有2套及以上并已结清相应购房炒股,或还有1套住房炒股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炒股购买商品住房,炒股最低首付比例为40%,具体首付比例由银行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通知》指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炒股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炒股。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调控适用于武汉市全部行政区域不同,本次调控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对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6个新城区,《通知》未作限定,这是武汉市首次分区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今年2月,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不实施限购的城市(武汉在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首付最低比例为30%。本次调控执行后,在武汉市申请商业炒股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仍为20%。在6个新城区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仍为30%。《通知》执行时间为9月1日,在此之前已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已交付首付款,但未正式网签合同的居民家庭购房行为,如能提供认购书及定金电子进账单原件、或能提供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则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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