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上发布通告,只要在中山没房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不用提交租赁合同这些复杂材料,在网上直接申请即可,进一步简化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据了解,以前在中山租房提取公积金,不仅要提供租赁合同,还要到市房管所开具租房发票,甚至一度还要住房证明才能提取,使得门槛很高,每年提取量非常少。现在手续则非常简化,只要证明在中山无房即可。
通告指出,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职工及其配偶每9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三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原有租住一般房屋每三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的政策取消。
此外,中山市公积金中心还表示,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取政策及办理手续不变。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90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三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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