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那么,非公开发行a股内幕交易范围是多少?下面小编就来具体为大家讲解一下。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所以这一条直接回答了你最后一个问题。是的,参与非公开发行的企业高管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等限售期过了之后,上市公司提前通过市场公告宣布非公开发行股解禁日,这些股票才可以上市交易。
再说时间线:A公司1月发公告——B公司麦总2月买入股票——A公司4月获准非公开发行(B公司成为非公开发行对象)——B公司麦总4月底和6月初卖出获利。
逐条分析:
B公司麦总2月买入A公司股票,属于正常交易。此时按照正常途径来说他并不知道A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会获得证监会批准。而且中并没有看到停牌的字眼。
4月获批之后,要看B公司麦总的身份,以现有条件看初步判断属于第十条范围。
那么要分开判断,麦总在非公开发行之前持有的股票可以正常交易,不违规。
如果他连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也一起出售,则构成违规。
此时判断麦总是否违规,需要知道他的总持股数量,减去他的交易数,看他手里剩余的股票是不是大于等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内幕交易范围的具体内容,对于股市中的具体操作,还是要根据股市的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股票的奥秘,请持续关注股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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