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宽松后骗提骗贷现象频发

佚名
佚名 2016-11-20 05:05:53
来源:爱提网


 5年内不得办理公积金业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近期,我中心在业务办理中发现你单位有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个人住房公积金,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这一份函件于本月初发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收单位为我市一企业。据查,该企业职工曹某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共计18.6万元。
类似这样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以来已发现数十起。
提取政策宽松了,骗提骗贷现象抬头
这份函件明确,该企业职工曹某的骗提行为已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危害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运行。根据规定,曹某除被追缴所骗款项外,还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不断放宽,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更大程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介绍说,政策宽松了,相反一些职工钻了政策的空子,使得骗提骗贷现象有所抬头。
例如,过去政策规定:我市职工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还住房商业炒股,但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去年起,我市对这一政策进行了“松绑”,对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放宽了限制,明确个人账户只须保留12倍的月缴存额,其他部分可以全额提取偿还住房商业炒股。
该负责人举例说,一名职工每月须还住房商业炒股3000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2000元,其账户有10万元。按过去政策,该职工一年最多提取住房公积金为3000元的12倍,即3.6万元;按最新的政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只须留存2000元的12倍即2.4万元,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7.6万元。
为此,个别职工不惜违反国家规定,通过制造假产权证、假购房合同、假契税发票等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甚至个别职工还通过真购房假结婚异地购房、制作假户口迁移证离职、假外来户口离职等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
背后不乏中介身影,提醒市民谨防上当
据分析,今年发生的大量骗提骗贷行为,其中不乏一些不法中介机构的影响。采访中,职工黄某告诉记者,他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就曾碰到类似“黄牛”式的中介机构人员现场询问“要不要帮忙提贷”,其从中抽取10%的手续费。
上述负责人说,这些中介机构的操作手法,主要是通过造假,以假材料、假手续套取住房公积金。“希望广大职工提高警惕,切勿上当,通过正规手续、合法程序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骗提骗贷行为,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据介绍,我市职工造假、委托不法中介或通过其他方式造假,一经发现,除要求将其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回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我市将会把该职工列入‘黑名单’,对其骗提骗贷行为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办理提取和炒股业务,并上报国家金融信息数据库,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特别是,一些职工制造假产权证、假购房合同、假发票的行为,已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以此牟利的中介机构、相关单位或个人均已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不法中介或有关人员参与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可拨打电话12329举报。
住房公积金免费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开通
从本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将为缴存职工免费推送账户信息变动短信服务。据悉,该短信提醒服务技术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处于领先水平。
这些短信服务包括向职工发送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动提醒、账户资金变动提醒、账户状态异常提醒等。对申请炒股的职工发送银行信誉发放提醒、炒股逾期提醒等,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手机服务短信以虚拟长号发送,抬头为“【泰州政务】”,落款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短信服务开通后,将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职工可在收到相关信息提醒后,第一时间进行核对,一旦发现账户异常或金额误差,能及时至相关部门核实、处理,以确保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安全、稳定。”
目前,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40万人,每月将发送各类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60余万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也可通过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手机微信平台(公众号:我的泰州公共服务)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