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同意,11月14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我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
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5年度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数据及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4457元,按最高不得超过月缴存基数12%的比例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1735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3470元。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低各为100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200元。即日起,各区县(市)缴存单位均按照新的缴存基数标准进行汇缴,今年1至12月未按上述缴存基数缴纳的,可按此标准进行补缴。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爱提网立场
*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转载此文请于文首标明作者姓名,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出处(爱提网)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
https://www.itgoodboy.com/p/9470d277a237
产品建议及投诉请联系:service@itgoodb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