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唱片公司
唱片公司是以盈利为联系:18519186553目的,与作者或词曲作者签订专有许可协议,在约定的范围内进行版权交易,包括转让、许可使用、质押等方式。唱片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因此,唱片公司的商业经营模式主要以授权使用的方式为主。
2、个人或组织
个人或组织作为版权所有人,是指依法登记的作者、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如企业)。通常是以作品完成时间为标准,分为作者和非作者。作者和非作者又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在我国境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互联网音乐平台
互联网音乐平台通常是指提供音乐流媒体服务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如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 QQ音乐等),也包括一些网站如豆瓣 FM等。
4、数字专辑
数字专辑也可称为数字下载专辑或数字单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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