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10月8日发布收紧住房公积金炒股政策的通知,公积金缴存人申请炒股时,最高炒股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炒股最高额度;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芜湖市户籍,且符合住房公积金炒股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炒股;对名下有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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