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需提供一类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佚名
佚名 2017-01-08 16:28:23
来源:爱提网


15日,记者从 南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对个人 银行账户 进行分类管理,对非一类账户的 银行账户 (卡、折)的转账进出及存取现金进行了限额。为了保证提取的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到账,请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一类银行卡(中行、建行或工行)作为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