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凡在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神木县管理部炒股存在逾期,经管理部电话及上门催收,尚未偿还逾期炒股本息的,管理部限期2016年12月20日前偿还。否则,管理部将于21日起扣划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所欠炒股本息。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逾期炒股本息的,管理部将采取法律程序收回炒股本息。
2、阶段性放宽提取政策于12月25日停止。
3、为了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升服务效率,简化程序,从即日起提取申请表、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和转移审批表无需再盖单位预留印鉴。
特此公告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神木县管理部
2016年12月19日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爱提网立场
*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转载此文请于文首标明作者姓名,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出处(爱提网)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
https://www.itgoodboy.com/p/ba340f76bcb3
产品建议及投诉请联系:service@itgoodb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