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什么情形下会强制退市?

佚名
佚名 2018-07-06 13:28:03
来源:爱提网

  股票如果处于下跌状态,且上市公司经营一直不见好转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股民的利益和股市的发展,这类的股票都会被强制退市。有投资者稳小编,港股也是一样吗?港股在什么情形下会被强制退市?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带大家了了解一下吧。

  早在2017年9月22日,港交所就向市场人士发放了咨询文件,通过此次咨询,港交所作出了以下总结:港交所将修订《上市规则》,其中除牌程序将更有效地应对港股个股长时间停牌的问题,新修订的《上市规则》于今年8月1日起生效。

  从《上市规则》修订的情况来看,在主板里,港交所可在上市公司持续停牌18个月后,将其除牌。而新除牌程序生效后,没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上市公司将不再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除牌程序。事实上,正是由于目前的除牌规则,存在着不少长时间停牌又不退市的公司。

  港交所此次咨询的市场人士包括了香港证券业协会等10家专业机构、国泰航空等10家上市公司、贝莱德等11家市场人士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在回复港交所的咨询文件中,有观点明确提出,“近年港股市场素质屡受批评,除了因为‘老千股’肆虐,还有‘僵尸股’充斥,影响了股市的秩序和效率。上市公司身陷长期停牌困局原因众多,有些的确是因为财务困难被逼停牌,但更多是因为企业管制亮起红灯,受监管机构调查或无法履行《上市规则》而长期停牌。”

  还有观点指出,大量企业管制水平低下的“僵尸股”滞留股市,不但致使投资者损失,更会破坏港股市场的声誉,因此支持港交所检讨目前的出牌规则和程序,加快清理劣质“僵尸股”。

  目前,港股市场中有大量停牌的上市公司,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内地公司,比如汉能薄膜发电、王朝酒业、桑德国际、辉山乳业(辉山乳业已经进入了除牌程序第一阶段)等。而修订后的《上市规则》也势必对长期停牌的公司造成一定影响。

  港交所表示,在今年8月1日前,已停牌的上市公司将获得过渡安排。现行《上市规则》将继续适用于现时受第17项应用指引规管又或已处于除牌通知期的发行人。其他已连续停牌12个月或以上的主板上市公司,若未能在生效日期(8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复牌或会被除牌。

  港交所近日修订《上市规则》,并刊发新的摘牌制度,摘牌程序将更有效针对长时间停牌的上市公司。东方财富(13.160, 0.52, 4.11%)Choice数据显示,截至5月30日,自然日停牌天数超过1000天的有32家上市公司,其中天然乳品自2010年9月7日停牌之后就再也没有恢复交易,停牌长达8年之久。

  从以往被摘牌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看,港交所的摘牌标准大致有以下几个特征:主营业务长期处于低水平运作,且可持续性存在严重问题,其次净利润常年处于亏损状态,第三,过去5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至少4个年度都为负,第四,总资产少于1亿港元,股价多为细价股。总结下来,就是业绩差的小盘股。

  这样的公司基本面价值很低甚至为零,且经营基本无好转迹象,这些公司都有着在成熟市场看来不得不摘牌的理由。此次港交所刊发的摘牌新规中包括,首先,主板连续停牌超过18个月、GEM(创业板)连续停牌超过12个月的上市公司将其摘牌并刊发摘牌通知;其次,发行人如未能在通知所指定的时间内恢复股份买卖,港交所有权将其摘牌,甚至即时将发行人摘牌,简单理解就是可能你的股票还在交易中就会被港交所强制摘牌,去年华多利集团就出现此种情况;最后,新摘牌程序生效后,如果企业依然没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发行人将不再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摘牌程序。

  让我们来看看港股有关规定,以下是香港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停牌及除牌(A股称退市)规则的解读:

  香港交易所营运的是一个持续交易的市场,虽然一贯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尽可能持续交易,但为维持市场公平有序,交易所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及条件下可能会把公司停牌或除牌。此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况把公司停牌或除牌:

  1,发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

  2,发行人证券的公众持股量不足;

  3,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

  4,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

  对主板公司而言,若上市公司已持续停牌一段很长时间,但并无采取足够行动争取复牌,则可能会导致除牌。交易所会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所载的程序将在上述情况iii下长期停牌的主板公司除牌。若上市公司的证券已停牌6个月或以上而又未能符合有关的主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所会决定该公司是否需要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进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的上市公司将有6个月的时间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若上市公司未能在限期内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将会进入第三阶段除牌程序。进入第三阶段除牌程序后,上市公司将有最后6个月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若发行人在第三阶段届满时仍未能提交可行的股票复牌建议,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

  交易所亦可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6.10条将主板公司除牌。如交易所认为主板公司或其业务不再适合上市,交易所将刊登公告,载明该公司的名称,并列明限期,以便该公司在限期内对导致其不适合上市的事项作出补救。交易所如认为适当,将暂停该公司证券的买卖。如该公司未能于公告所载的限期内对该等事项作出补救,交易所可将其除牌。任何对该等事项作出补救的建议,将被当作新上市申请处理。

  对于创业板公司而言,若上市公司的证券已持续停牌一段长时间,而上市公司并无采取足够措施令证券复牌,交易所可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若交易所拟向长期停牌的创业板公司行使其除牌权力,交易所一般会给予创业板公司通知,要求有关公司需于某段时间(一般为6个月)内补救该等引致交易所打算行使其除牌权力的事项。于所定期限届满时,交易所可发出通知即时取消有关公司的上市地位,或倘公司提交的建议令交易所满意,交易所或会行使其酌情权延长除牌期限,而创业板公司须于限期内补救该等引致交易所打算行使其除牌权力的事项。

  除了主板《上市规则》第21章所界定的“投资公司”及主要或仅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上市公司之外,无论是主板公司或创业板公司,若公司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则该公司不会被交易所视为适合上市,交易所会将其停牌。在停牌期间,如该公司经营有一项适合上市的业务,即可向交易所申请复牌。交易所会将其复牌申请视为新申请人提出的上市申请处理。如该项停牌持续超过12个月,或在任何交易所认为有需要的其它情况下,交易所均有权取消该公司的上市资格。  纵观港交所因摘牌退市的也不少,值得玩味的是,基本看不到股票投资者会拉横幅游街维权,要求赔偿损失,对于投资者来说,港交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个把关人,但把关的焦点在信息披露上,而不是实质性的前端审查,不会为投资者做出决策,并视投资者为成年人,能够为自己的投资承担风险。

  以上就是港股在什么情形下会被强制退市的相关内容了,投资者想要炒好股票,就必须对股票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才行。股票的投资,并不是靠着一点一知半解的知识就能炒好股的,经验和技巧都是不可缺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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