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莫名其妙地上了银行“不良炒股记录”的“黑名单”,焦作的张先生怒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停止侵权,并赔偿其名誉损失。
张先生大学毕业后打工挣了些钱,为方便生活,张某在当地买下一套按揭商品房。张某到当地银行办理房贷申请,却被告知他有一笔未按期偿还炒股的不良炒股记录。
张先生一下子懵了:“自己才19岁,虽没有经济基础但也没有贷过款,怎么可能存在到期不还的情况?”
张先生说,房贷的事就这样黄了不说,自己还作为“不良”分子在银行系统一直“记录在案”。于是他将银行告上法院。
记者今天(10月27日)上午,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某银行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清除原告张先生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信用记录,2016年10月31日之前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3180元。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爱提网立场
*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转载此文请于文首标明作者姓名,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出处(爱提网)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
https://www.itgoodboy.com/p/e722e0e15ffd
产品建议及投诉请联系:service@itgoodb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