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本网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滨海管理部获悉,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安置房炒股难的情况, 该部针对无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拆迁安置户,再次明确拆迁安置房也可以办理公积金炒股,让广大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伴随着滨海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拆迁住户不断增多,拆迁安置住房的标准逐步提高,为加大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力度,该部明确凡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公积金的职工,在交房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炒股用于购买回迁安置房。回迁职工只要提供《定销房认购书》《滨海县国有土地上房屋证书补偿协议书》、首付款收据等材料即可申请炒股。
在明确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公积金炒股政策后,在楼市信贷新政推出的背景下,公积金炒股的优惠力度更加凸显。据了解,滨海目前公积金炒股仍执行原有政策,即首付比例为20%,个人最高炒股额度30万元,最长年限为20年。本网了解到,今年1—9月份,滨海共发放住房公积金炒股787笔,共2.43亿元,同比增长85.2%;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2.23亿元,同比增长23.4%,共办理提取3.16万人次,个贷率达到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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