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财务造假“惊动”外交部,今实际控制人被判刑

佚名
佚名 2019-09-11 16:28:36
来源:爱提网

  2019年9月10日,曾因财务造假的*ST百特发布公告,是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当事人刑事案件判决的,此公告的发布,代表着特大造假案违法人员处罚已经尘埃落定。

  此前,财务造假败露后,*ST百特先后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随后,2018年7月4日,*ST百特公告称,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经盐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4月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为陆永、李马松,指控陆永、李马松二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陆永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马松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ST百特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刑事诉讼事项对*ST百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均无影响,同时*ST百特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从上述所介绍的,此次*ST百特实际控制人被判刑,对其他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也敲响了警钟,记得一定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要报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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