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了解到,2016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积分纳入居住证积分指标,具有天津市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在天津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落户加分。按年计分,缴存每满一年积2分,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工具有较大的助益。
据了解,现行住房公积金炒股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住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炒股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炒股额度。在余额倍数计算中,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房,公积金炒股额度为账户余额的20倍,购买其他住房为账户余额的10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对于按揭炒股购自有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可办理一次性提取和按月还贷提取。办理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和购房日前账户余额,另外借款职工可凭借每月还款凭证提取公积金,职工可根据账户余额情况,积攒一定数量的还款凭证再去柜台提取。
对于家庭无房无贷的职工来说,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实际房租核定提取金额;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
此外,除了公积金被纳入天津积分落户指标外,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充分考虑困难群体的需求,对于特殊情况的职工放宽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发生诸如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本市低保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等情况,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因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特定情况下还是一笔救急资金。
一段时间以来,本市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活跃,一些市民还有了到外地买房的想法,有关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成为近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热点。根据目前本市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也就是说,你要么有当地的户口,如果户籍在天津,但是在当地工作,或由天津单位派出到当地工作的情况,提供证明可以享受该政策。
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发票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如果职工是炒股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炒股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炒股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目前,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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