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3城试点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房价会降吗?

佚名
佚名 2017-08-29 08:54:43
来源:爱提网

  昨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部近日联合发文,探索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3个城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为住房租赁市场增加新供给。这是为了租购并举落实而行动,那么北京等13城试点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对房价影响大吗?房价会降吗?

  北京等13城试点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方案》提出,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预计在2020年底试点结束前,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改革成果。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 陈国庆 :核心的目标是切实增加了住房紧张的城市特别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住房供给,有效地缓解了住房的供需矛盾。

  拓展集体土地用途 增强农民获得感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农村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土资源部表示,此次试点拓展了集体土地用途,将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拓宽增收渠道。

  严禁以租代售 承租人可享公共服务

  《方案》将进一步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严禁集体租赁住房以租代售和转租。同时,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不能与“小产权房”混为一谈

  国土资源部同时强调,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和违法建设的所谓“小产权房”不能混为一谈。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 陈国庆:我们这次试点的租赁住房建设,符合规划、依法审批,有不动产登记作保护,同时只租不售。而我们过去所说的小产权房呢,无论在用地上、规划上、还是建设销售上,不受法律保护。


  设用地建租赁住房有什么影响?

  试点方案被部分人士解读为农村集体土地不用经过征地环节直接进入市场,土地成本将大幅降低,对房价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出现商品房价格二三折的房子。那么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真的能让房价下降吗?

  首先,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仅是在土地来源上的试点,并非土地制度的改变。此前,部分城市新建租赁住房的土地来源多为新增建设用地或采用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但是这些方式土地成本高企,导致建设和运营租赁住房的投资回报率过低。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成本相对较低,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能够降低租赁住房建设者的成本,提高多种资本的参与兴趣和商业运营的可持续性。

  其次,租赁市场建设是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但是要进一步影响房价,还取决于量的多少。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仅是在13个城市进行试点,并且采取政府主导、农民集体自愿的原则,试点实施后要在2019年11月开展中期评估,并在2020年底前进行总结,这些试点能否大规模推开及供应量有多大尚不确定,因此对房价能有多大冲击存疑。对于租金,试点方案中明确,集体租赁住房出租,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要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这意味着未来的租赁市场租金稳定是有保障的。

  北京等13城试点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对于推进租购并举,但对于房价的影响是有限的,一切还需要看后期落实情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更关键的还是让房屋回归它的“居住属性”。关于北京等13城试点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有关内容就整理到这里了,更多房产资讯请关注微适房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