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房贷需要接受多方面审查,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流程。今天微适网小编就二套房认定这一方面来解答炒股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二套房标准如何界定:

一、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又认贷是对于二套房的一种认定规则,而这种认定主要以是家庭为单位的。“认房”就是申请人在当地的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显示有一套房子或者更多。不论之前是否申请过住房炒股,再申请住房炒股,都是不能算首套房的按揭炒股。
“认贷”主要是申请人以前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是未成年时父母以子女的名义申请,还是自己申请的房屋按揭炒股,只要有房屋按揭炒股的记录,再申请炒股,就算名下已经没有房子(卖出或者离婚后没有房产),都不能作为首套房的炒股申请住房炒股。
不过有些地区的公积金炒股是不受这个条款的限制的,也有一些地区对于首次申请公积金炒股,不论以前是否申请过另外的形式炒股买过住房,都算首套房按揭炒股。不同的地区对于二套房认定的标准会有一些不同,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二、二套房标准如何界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炒股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套房认定标准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炒股购房
详解:“认贷又认房”原则,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炒股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炒股,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二套房认定标准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炒股购房
详解:如果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炒股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四:个人炒股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炒股购房
详解:如果而二套房界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炒股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炒股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五:首次购房使用商贷,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炒股
详解:在公积金炒股政策比较严格的情况下爱,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炒股,首次申请公积金炒股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六:婚前一方曾炒股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炒股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七:婚后双方共同炒股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炒股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炒股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一条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炒股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三、认房又认贷政策
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
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同时,购房人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炒股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通知还明确,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并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炒股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炒股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炒股购买住房的;炒股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按照通知规定,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炒股的,炒股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炒股。
而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炒股的,按本地居民认定标准执行。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爱提网立场
*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转载此文请于文首标明作者姓名,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出处(爱提网)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
https://www.itgoodboy.com/p/301310bc1e72
产品建议及投诉请联系:service@itgoodb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