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套房公积金炒股政策是什么,有什么标准和要求吗

佚名
佚名 2016-10-29 09:15:05
来源:爱提网

在天津购买第二套房需要走什么程序呢?天津二套房新政策是什么?今天微适网小编向大家介绍天津二套房公积金炒股政策的标准和要求:


一、公积金炒股购买二套房有什么要求呢?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先后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货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对天津公积金炒股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天津公积金炒股政策调整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天津公积金炒股政策对不同住房实行差别化的首付款政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炒股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职工家庭炒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对职工家庭炒股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炒股。

二是恢复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确定炒股限额。2009年4月,天津市暂时取消了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公积金炒股限额。本次恢复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炒股限额,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炒股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炒股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炒股,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二、天津最新二套房贷政策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炒股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炒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炒股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炒股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炒股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炒股首付款比例和炒股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三、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炒股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炒股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炒股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炒股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炒股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炒股购买住房的;
(三)炒股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炒股的,炒股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炒股的,炒股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