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和首套房炒股是不一样的,今天微适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北京二套房公积金炒股政策: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炒股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炒股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炒股首付款比例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炒股,其炒股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炒股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炒股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炒股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炒股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炒股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炒股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炒股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炒股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炒股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炒股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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