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2016年步入年底,这一年来,买房政策一直调整,发生了不少大事。今天微适网小编给大家汇总了2016房贷大事回顾:

一、非“限购”城市房贷首付款比例最低可达20%
2016年2月2日,中国银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个人住房炒股首付比例进行调整。通知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家庭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炒股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二套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炒股,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炒股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另外,通知规定,各地可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自主决定实施情况。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
经同意,近日中国银行、住房城乡、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三、契税、营业税的优惠调整
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对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个人住房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具体内容:
一、对契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一)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上述优惠税收政策的实施范围。
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第一条第二项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4市不实施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而仍按财税[2015]39号文件执行,即在这4个城市中的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才能免征营业税,而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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