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异地炒股吗,其流程是什么

佚名
佚名 2016-12-30 23:04:13
来源:爱提网

今年住房公积金异地炒股落地实施,其具体内容是什么?现在我们微适网小编为大家解答住房公积金可异地炒股吗,其流程是什么:


一、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炒股购房。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虽然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行,但可以考虑用以下几种方式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房产:
(一)10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近日《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炒股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炒股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炒股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炒股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1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异地购房公积金炒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炒股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炒股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炒股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炒股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炒股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炒股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炒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炒股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炒股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炒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炒股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炒股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炒股情况明细台账。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炒股。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炒股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炒股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炒股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炒股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炒股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炒股催收等工作,根据炒股合同可扣划炒股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