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改增后二手房税负略降

佚名
佚名 2016-04-27 12:00:00
来源:爱提网

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从下月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将全面推开。改革后,二手房交易也将从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昨天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营改增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业内分析,与当前相比,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变化不大。

此前,部分房产中介在朋友圈内散布不实言论,声称“买房赶紧,节后就要多交增值税了。”事实上,税务部门已经明确,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此次基本都平移到了增值税,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负不升反降。以北京为例,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出售住房收入630万元,原营业税应纳税额为630×5%=31.5万元,改征增值税后,应纳税额为630÷(1+5%)×5%=30万元,对比之下,个人转让同样价格的二手住房,应纳税额减少了1.5万元。

除了营业税,此前个人二手房交易还需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个人二手房交易中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也略有调整,不过变化不大,购房者不必担心税负增加。

按照最新通知,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有房产中介分析,以本市一套面积小于90平方米、售价300万元的家庭唯一住房为例,此前需缴纳的契税为300×1%=3万元,营改增后,需缴纳的契税或将为300÷(1+5%)×1%=2.86万元。不过,这仅为初步推断,具体计算方法还需等待税务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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