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7年,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82亿元、52.45亿元、73.18亿元,同比增幅为87.01%、42.44%、39.51%,对应的净利润为2.79亿元、4.72亿元、7.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0.82%、69%、51.40%。千鑫点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随着资本市场的退潮,公司2017年营收规模达到巅峰后,急转直下。尤其是缺乏进一步的并购动作,2019年的营收已经腰斩。
在核心业务不见起色的情况下,公司高层决定铤而走险,用虚假贸易来提高营收规模。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共用了三种手段进行财务造假。
1、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2017年、2019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与杭州和晨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业务。
易事特的供应商及客户均受同一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相关采购、销售合同内容由供应商和客户事先确定,易事特方面未与供应商或客户对接或沟通合同签订、单据、发票等事宜,仅与业务相关控制人对接;部分业务无实物流转及交付,部分业务涉及的货物在虚构的贸易链中循环使用。
易事特方面通过安排采购付款和销售回款,形成资金闭环。2017年、2019年易事特采用总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
2020年、2021年,易事特采用净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千鑫点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还别说,公司财务还挺会拿捏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对缺乏商业实质的买卖业务进行净额法核算。所以净额法,就是把差价作为营业收入。
比如代理飞机票业务,总额法是机票和手续费合并作为营业收入,净额法是只能把手续费作为营业收入,净额法大大减少了营业收入的水分。
因为这类业务几乎没有什么毛利,公司忙活了一个寂寞,主要是虚增了营收和成本,虚增的利润总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这是一种非常创新性的财务造假,易事特不直接和客户产生交易。而是让客户和供应商谈好后,易事特出面垫资替客户付钱,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成本。
在核算的时候,易事特将这些业务作为公司的采购和销售。千鑫点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因为客户供应商不是同一家,这种业务具有相当的迷惑性,需要认真的查阅合同条款才能发现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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