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用好用足公积金,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解决住房民生和房地产去库存的支持作用,同时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缺口,防范融资运营风险,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问题作出安排部署,个贷率超过85%的城市,可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先保证“首套、首贷”等刚性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的提取、炒股使用,可暂停住房公积金装修使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尽快落实机构“四统一”,在设区城市内统筹调剂使用资金,平衡资金头寸,形成更大范围的互助。同时,积极开展与商业银行信贷合作,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效率,可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炒股,也可开展住房公积金公转商业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借用财政资金,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短期流动性不足。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国家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银行结算系统的接入,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缴存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同时,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监测、预警,做好流动性风险防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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