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是哪些?

佚名
佚名 2017-01-22 16:28:18
来源:爱提网


郴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购自住住房
1、购商品房,提供网上电子备案合同、已交20%以上房款收据,经中心核查后提取。购经济适用房、安置房、拆迁房等其它购房情况,提供购房合同、已交20%以上房款收据
2、二手房交易及其他购房情况,提供二年内房产证、契税完税证。经中心核实后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建造自住住房: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县级(含县级)以上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施工预算、合同,非城镇范围建自住住房(限产权人为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及施工预算、合同。
2、翻建自住住房,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县级(含县级)以上建筑管理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原房屋产权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
3、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非城镇范围建自住住房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限产权人为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所在地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及施工预算、合同。
三、偿还购自住住房炒股本息
购自住住房借款合同、炒股银行加盖公章的购房炒股余额单(余额单以打印时间一个月内有效)、还贷存折。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炒股的还需提供炒股银行还贷专户账号及开户行或炒股银行出具的《住房炒股提前结清单》。
各商业银行消费类炒股不能提取公积金归还。
四、租住自住房的
无自住房的低保户合法租住自住房,提供低保证、租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