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炒股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炒股。以下是黄冈公积金炒股条件、黄冈公积金炒股流程以及黄冈公积金炒股额度。
黄冈公积金查询
黄冈公积金查询 黄冈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
说明:没登记身份证的职工,暂时提供个人公积金号(单位5码+个人4码)代替身份证号查询,请所在单位集中收集身份证信息报管理核心,以便个人查询。不清楚个人公积金号,请输入职工姓名和单位名称查询个人公积金号。
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为黄冈市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制作了查询凭证,其单位代码和个人代码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及电话查询代码。
单位查询:每年7月10日以后,由职工所在单位查询下载打印单位及职工6月30日年度结息及余额;单位每次缴存于次月15日后,由职工所在单位查询下载打印单位及职工当次缴存的金额及余额。在单位内部公布,便于职工查询和对帐。
电话查询:在其工作日8:30----17:00内,拨通16899111,按电话语音提示,分别输入单位代码和个人代码,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每次查询电话收费0.60元,遇忙或未通不收费。
网上查询:打开黄冈市政府网站首页,点击“黄冈住房公积金”,“点击进入”网上查询下载,连续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并打印余额凭条。
多媒体查询: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服务大厅设有多媒体查询机,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并打印余额凭条。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2002年9月1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批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并于2002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运作。2003年市政府办下发了黄冈市10个所辖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分别设立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县(市、区)办事处。
地址:黄冈市黄州大道136号(黄冈西湖安居小区旁、黄冈农科院对面)
邮编:438000
电话:0713-8693889
传真号码:0713-8693889
电子邮箱: hgcwj70626sina.com
一、黄冈公积金炒股条件
第五条 炒股条件。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炒股本息的能力
(四)在“1+8”城市圈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七)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炒股偿还能力的债务
(八)购买自住住房按规定比例付清首付款
(九)借款人与开发商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付款,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办证年限须在一年期内
(十)借款人购买二手房办理炒股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
(十一)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黄冈公积金炒股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 炒股金额。炒股实行限额管理。每笔炒股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70%或50%(根据所购房屋实际情况确定)
(二)单笔炒股不得超过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较高限额。
具体炒股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信用等级确定。
第七条 炒股期限。炒股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龄内,最长不得超过 20年。
第八条 炒股利率。炒股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黄冈公积金炒股流程
第九条 炒股程序。炒股实行逐笔审批方式。基本炒股程序:
(一)借款申请人持一年内发生的购建房有关手续及个人身份证和个人信用记录,向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机构提出炒股申请
借款申请人购房办理炒股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记录;上述所需资料均由借款人申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炒股办理人员初审,复印件与所有炒股资料一并存档
(二)委托人及其指定的机构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及时安排调查人员进行实地勘查,由调查人填写调查报告
(三)借款申请人填写办理炒股所需表格,经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同意,并附所需炒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填报的表格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炒股申请审批表》,《单位保证函》,办理抵押炒股的需单独填报《借款人承诺书》,办理质押炒股的在《借款合同》附件栏填报
(四)借款申请人办理质押炒股的,需提供担保人相关资料并办理有关担保手续;办理抵押炒股的,需提供《他项权证》等有关手续。所有炒股资料手续齐全后,炒股办理人员需填写《黄冈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炒股通知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批签
(五)借款申请人及担保人签订《质押合同》或《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及有关单据
(六)炒股原则上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开发商银行帐号内(不包括二手房炒股),炒股办理人员及时冻结借款申请人及担保人住房公积金帐号。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爱提网立场
*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转载此文请于文首标明作者姓名,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出处(爱提网)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
https://www.itgoodboy.com/p/ae4bdb3c6f85
产品建议及投诉请联系:service@itgoodb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