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投资买房新规定:湖北宜昌实施公积金新政“黄金七条”

佚名
佚名 2016-10-01 18:04:06
来源:爱提网

在本月初武汉宜昌继续实施公积金新政“黄金七条”之外,还推出了《关于优化公积金炒股流程的通知》,给需要采用公积金投资买房的人提供了更多优惠与便民的条件,现小编将这些2016投资买房新规定提供如下:



  一、付款凭证,可作为炒股审核依据

  新规出台前:过去购房职工办理公积金炒股时,必须提供开发企业出具的正式发票,公积金中心才能办理公积金炒股相关手续。但实行营改增之后,开发企业只能在购房者交清全部房款后才能开据全额发票。

  新规出台后:对无法提供购房发票的,购房者凭开发企业开据的首付款收据和付款凭据的原件,就可以办理公积金炒股相关手续。

  二、炒股预约时间进一步缩短

  新规出台前:购房者在办理公积金炒股登记后,如资料审核未能通过,必须等1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再次预约办理相关手续。

  新规出台后:对未通过的炒股申请,炒股者可以从第二个工作日起再次提出预约申请,这样大大缩短了购房者办理公积金炒股的时间。


  三、炒股手续办理时限更加便民

  新规出台前:公积金炒股发放,原规定时间为短信通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部分外地职工因时间紧,往往无法按期来宜办理相关手续,从而影响炒股发放。

  新规出台后:将办理时间延长至短信通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这样,外地职工来宜办理炒股的时间更加充裕,炒股办理时限更加便民。

  四、420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可申请组合炒股

  新规出台前:在宜昌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仅建行三峡分行提供公积金组合炒股,且建筑面积不能超过200平方米。

  新规出台后:不仅增加了交行宜昌分行、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农行三峡分行3家组合炒股银行,还首次将20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纳入公积金组合炒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