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转让所得需申报政策如何解读
股市红火了,各方对于市场的监管和企图也越来越多,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明确,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感觉是又要收税
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国家又要来收税了,虽然暂不征收但没有保证说以后不征收,感觉国家从个人这里要征的税是越来越多。我认为国家现在出台新税收政策首要考虑的不是提高大家的公共福利,而是增加政府税收。
申报和征税两码
应该说,收入申报和征税是两件事情。收入申报不是纳税的充分条件而应该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一年取得了12万元人民币或更多的收入,则应当申报收入所得。至于对其中的哪些部分征税,则是另外一件事情。后者的是否实施不对前者的操作形成影响。我觉得这个事情总体上是合理的。至于12万的线设置得是否合理,则是另一回事。
纯粹形式主义
这又是形式主义。税务局说要征税,但又没有看到明确的强制措施以及监督制度出来。连个人所得税都有人能找出法子来对付,更何况是这种非常频繁的股市交易呢,既然是一条没有强制的征税法则,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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